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为何能压价50%

发布时间:2016-09-05 22:40:37 | 来源: / | 阅读: 0 | [ 打印 ] [ 收藏 ] [ 返回 ]

近日传来好消息,国家卫计委宣布,替诺福韦酯、吉非替尼和艾克替尼3种药品通过“国家谈判”试点,降价幅度均在50%以上。这是我国政府首次依照国际惯例引进药品价格谈判。
 
  至此,政府以市场和医保为利器终于撬开了原研药、专利药坚固的价格坚冰,高悬已久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靴子终于落了地。这是从2015年10月启动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应看作是政府、企业、百姓的三赢。正如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所讲的那样:“谈判试点开局良好,为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积累了经验。”
 
  把原研药拉下神坛
 
  在笔者看来,此番价格谈判的成功,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首先,把国外原研药、专利药进口药从高大上的价格神坛上拉了下来,还以真实的面貌。过去,国外进口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往往以高科技、投入大、成本高为理由,把价格定得高高在上。由于没有可比性,很难说服企业降价。然而,通过市场这个诱人的“蛋糕”,以及政府承诺,竟有如此高的降价幅度,多少有点出人意料。
 
  据有关部门统计,针对性治疗乙肝和非小细胞性肺癌的替诺福韦酯、吉非替尼和艾克替尼,均属于中国大陆发病率居高不下的疾病类型,月均药品费用分别为1500元、12000元和15000元人民币。不纳入医保范围,患者负担重;进入医保,国家损失太大,负担不起。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就是针对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的国际通行做法。国家以举国市场和进入医保目录的政策保证为筹码,以量换价,提高药品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这一惠民工程使中国患者,因专利药、原研药降价和进入医保报销目录获得双重实惠,结束了我国药价长期高于国外同类药品数倍的不合理怪象。
 
  国外药品的大幅降价也提示了所谓“新药”的暴利,让人们对新药的鼓励与制衡有所认识。价格高,利润大,固然可以让制药企业趋之若骛,提高开发新药的积极性。但若一味听之任之,就可能把药企“惯坏”了,凭借手中的高科技产品,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延长价格高态,要挟社会。这样的话,再先进的药也进不了寻常百姓家,更不会对社会产生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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